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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先進制造和智能裝備產業投資基金
20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新材料產業投資基金
10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商業航天和低空經濟產業投資基金
10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綠色能源和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10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昆侖北工基金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醫藥健康產業投資基金
20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茅臺科創(北京)投資基金
2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社保基金中關村自主創新專項基金
5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升級股權投資基金
2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門頭溝區京西產業引導基金
1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科勒資本私募二級市場第一期人民幣基金
15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新華商業航天產業基金
5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市互聯網3.0產業基金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大家保險健康養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5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高精尖實體化基金
2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融鑫聚力科技股權投資基金
5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高新特汽車產業創新投資基金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央視融媒體產業投資基金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國能低碳基金
15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東城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西城區產業創投引導基金
子基金管理人條件: (1)規模: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截至申報前,合作機構或主要合伙人已管理的基金實繳規模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 (2)團隊:至少有具備3年以上創業投資及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3名; (3)業績:至少有3個以上創業企業投資并成功退出已實現收益的案例 子基金要求: 子基金應在西城區內具有一定規模的項目儲備,或擬投項目可遷至西城區內,項目屬于金融創新、文化科技、現代服務、醫療健康、現代教育領域為佳 地域要求: 子基金原則上應注冊在西城區,且合作機構為子基金的管理人; 管理機構應注冊在西城區 出資規模: 引導基金的出資比例最高不超過子基金實收資本或基金總募集規模的30% 投資限制: 子基金在西城區域內企業的投資額度原則上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額的1.5倍5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石景山現代創新產業發展基金
子基金要求: 募集資金總額原則上不少于人民幣 2 億元,所有投資者以貨幣形式出資 地域要求: 應在石景山區注冊 出資規模: 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認繳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 30%,經戰略指導委員會批準的,最高不超過 50%; 投資限制: 對單個企業的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子基金資本總額的30% 投資策略: 子基金優先投資石景山區內的企業或項目,原則上對于石景山區的投資總額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總額的 1.5 倍10億RMB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海淀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引導基金
合作機構篩選范圍: 中關村科學城的產業技術研究院、特色產業園發起設立的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金; 其他科技成果轉化機構發起設立的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金 合作機構篩選條件: 應有專職隊伍和技術能力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工作,且有成功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項目案例 管理人條件: 至少有1名具備3年以上創業投資或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有對創業企業投資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條件: 除參股基金管理機構外,單個出資人出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除政府出資人外的其他出資人數量一般多于3個(含),不超過15個(含) 地域要求: 參股基金原則上在海淀區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出資規模: 引導基金所占比例不超過參股基金總額的25%,且不能成為參股基金中出資最多的一方 投資策略: 參股基金應將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額2倍的資金投資于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項目的實施企業,且企業須在海淀區注冊和納稅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
北京中關村協同創新投資基金
100億RMB管理規模 9支管理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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