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佛山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
- LP類型:政府引導基金
- 注冊地址:佛山市
- 國有背景:是
- 成立時間:非公開
- 投資幣種:人民幣
- 管理機構:N/A
- 投資階段:早期基金、創業基金、成長基金
- 投資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
不詳管理規模
不詳管理數量
為創新和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效應,促進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進入我市創新創業領域,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速推動科技、金融和產業深度融合,助推佛山市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佛山市本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佛府辦函〔2020〕56號)等文件有關精神和要求,現擬征集設立佛山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第四期)。
佛山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GP篩選條件
(一)引導基金通過母基金方式與優秀股權投資機構合作發起設立或入伙子基金,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形式,引導基金相應的以有限合伙人(LP)或股東的身份出資。
(二)引導基金原則上對單個子基金出資不超過30%,且不作為第一大出資人或股東。
(三)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每期出資款均是在其他非政府引導基金出資人全部完成出資后才實施繳付。
(四)子基金的發起設立、投資管理、業績獎勵等按照市場化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獨立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子基金投資于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額的兩倍。
引導基金的子基金投資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創新藥物和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2.智能制造裝備、汽車及零配件、新能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3D打印裝備、通用及專業機械裝備、石化及精細化工等先進制造業;
3.新型電子元器件、集成電路、物聯網、高新技術服務等高技術產業;
4.國家和省認定的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5.國家、省和市重點支持的其他高技術制造業和先進制造業項目。
(二)引導基金原則上對單個子基金出資不超過30%,且不作為第一大出資人或股東。
(三)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每期出資款均是在其他非政府引導基金出資人全部完成出資后才實施繳付。
(四)子基金的發起設立、投資管理、業績獎勵等按照市場化和《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獨立運作,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子基金投資于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額的兩倍。
引導基金的子基金投資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創新藥物和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2.智能制造裝備、汽車及零配件、新能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3D打印裝備、通用及專業機械裝備、石化及精細化工等先進制造業;
3.新型電子元器件、集成電路、物聯網、高新技術服務等高技術產業;
4.國家和省認定的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5.國家、省和市重點支持的其他高技術制造業和先進制造業項目。
佛山市創新創業引導基金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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